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程序
1.將預處理過的試樣取出,把表面起毛或簇絨的試樣平放在平整的臺面上,用金屬梳于在起毛面上沿絨毛方向平整梳兩次。
2.在煤氣燈的空氣進口關閉狀態下點燃煤氣燈,將火焰按火焰高度標志板調整,使火焰高度為38mm,在開始*次試驗前,火焰應在此狀態下至少穩定地燃燒1min,然后熄滅。
注:閥門結構應易于控制火焰高度,并易于調整火焰高度。
3.將試樣暴露面朝下裝入試樣支架,安裝試樣使其兩邊和一端被U型支架夾住,自由端與U形支架開口對齊。僅當試樣寬度不足,U形支架不能夾住試樣時,或試樣自由端柔軟和易彎曲會造成不穩定燃燒時,才將試樣放在帶耐熱金屬線的試樣支架上進行燃燒試驗。
4.將試驗支架推進汽車內飾材料燃燒箱,試樣放在燃燒箱中央,置于水平位置。在煤氣燈空氣進口關閉狀態下點燃煤氣燈,并使火焰高度為38mm,使試樣自由端處于火焰中引燃15s,然后熄掉火焰(關閉煤氣燈閥門)。
5.火焰從試樣自由端起向前燃燒,在傳播火焰根部通過*標線的瞬間開始計時。注意觀察燃燒較快一面的火焰傳播情況。
6.當火焰達到第二標線或者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前熄滅時,同時停止計時。
若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之前熄滅,則測量從*標線起到火焰熄滅時的燃燒距離。燃燒距離是指試樣表面或內部已經燒損部分的長度。
本試驗機的操作分手動計時與自動計時二種方式:
手動計時方式:
1)按下點火開關,儀器自動點火,并自動開時燃燒計時(按要求設定為15S);15S鐘后,燃燒時間停止計時,自動關閉噴燈,此時火焰自動向前燃燒,并觀察燃燒距離;
2)當燃燒距離到過*個標志點時,按持燃開始開關,延燃開始計時,當火焰達到第二標線或者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前熄滅時,按下持燃停止開關,持燃時間停止計時,記錄這一時間,備用!
自動計時方式:
1)按下點火開關,儀器自動點火,并自動開時燃燒計時(按要求設定為15S),15S鐘后,燃燒時間停止計時,自動關閉噴燈;此時持燃時間開始計時,火焰亦自動向前燃燒,并觀察燃燒距離;
2)當燃燒距離到過*個標志點時,記錄持燃時間T1,當火焰達到第二標線或者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前熄滅時,按下持燃停止開關,持燃時間停止計時,記錄持燃時間T2,T2-T1為燃燒時間,備用!
7.當進行一系列試驗或重復試驗時,要積極證下一次試驗前汽車內飾材料燃燒箱內和試樣支架zui高溫度不超過300C。